求助,我上个月看中了一套二手房,经过中介公司介绍与房主见面并达成的协议,带所有家具家电和固定装修,一共740000定了房,支付了20000的定金给房主,当时房主说他跟他对象都没意见才签的合同,过了半月,贷款都办完了,贷款服务费和评估费一共7100,过了两天房主那边说她老婆嫌卖的便宜了,不打算执行合同了,我很生气,这不是耍我们老百姓吗?由于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夫妻俩的名字,一个人过不了户,然后房子女主人死活不同意了,请问律师,这起案子中我除了能要求赔偿4万的违约金外,还能要求什么补偿,我的贷款服务费和评估费是不是也要补偿给我?谢谢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