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抓紧签订2019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5月底前完成全年及供暖季购销合同签订工作,明确气量、气价,并引入“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机制。目前,包括河北各省市的签订工作尚未完成,整体签约率仍处于低位。某跨地区燃气企业告知隆众,该企业旗下城市燃气公司,签约比例目前仍未超过20%。
自供暖季结束开始,市场有关中石油上浮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消息便是此起彼伏。目前已有个别城市燃气企业签订了供销协议。具体执行的价格包括:2019年天然气供销协议继续沿用供暖季对气源的划分方式,并根据气源来源以及用气结构的不同在门站价格基础上对用户价格进行上浮。已经签订的企业具体执行如下:
民用气价格不上浮
二季度各省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已经完成并轨的地区,按照基准门站价格销售,未完成并轨的地区按原居民用气价格销售,并敦促各省区于6月10日完成并轨。
非居民用气站价格根据气源来源,用气结构进行上浮
合同量:非居民用气的气源来源的划分方式与今冬相同,分为管制气源(国产天然气、进口管道气)与非管制气源(非常规天然气、进口LNG),管制气源在门站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6.4%执行。非管制气源在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上浮30%。(各燃气公司的上浮比例并不相同)
据隆众资讯搜集整理的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一季度,除云南、广西、贵州、黑龙江、广东、福建、香港外,中石油在其他各省区市非管制资源气量占2019-2020年度分月合同总量的18%。
自供暖季结束开始,市场有关中石油上浮天然气门站价格的消息便是此起彼伏。目前已有个别城市燃气企业签订了供销协议。具体执行的价格包括:2019年天然气供销协议继续沿用供暖季对气源的划分方式,并根据气源来源以及用气结构的不同在门站价格基础上对用户价格进行上浮。已经签订的企业具体执行如下:
民用气价格不上浮
二季度各省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已经完成并轨的地区,按照基准门站价格销售,未完成并轨的地区按原居民用气价格销售,并敦促各省区于6月10日完成并轨。
非居民用气站价格根据气源来源,用气结构进行上浮
合同量:非居民用气的气源来源的划分方式与今冬相同,分为管制气源(国产天然气、进口管道气)与非管制气源(非常规天然气、进口LNG),管制气源在门站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6.4%执行。非管制气源在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上浮30%。(各燃气公司的上浮比例并不相同)
据隆众资讯搜集整理的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一季度,除云南、广西、贵州、黑龙江、广东、福建、香港外,中石油在其他各省区市非管制资源气量占2019-2020年度分月合同总量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