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9年3月和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在这份通报中,出现了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这也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实施四年来官方首次公布各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状况。
据环境部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雅安、来宾、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邢台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


从各城市的水质改善情况来看,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


这份排名不仅有“绝对”排名,也即各城市实际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排名,也有“变化”排名,即各城市与自身同期相比水质改善或变差情况排名,但无论哪种排名,山西吕梁和辽宁营口都排在末位,分别占据倒数一、二位。
2015年4月印发的“水十条”明确由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牵头,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水十条”规定,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据环境部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雅安、来宾、云浮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邢台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


从各城市的水质改善情况来看,四平、长春、中山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0名),吕梁、营口、朔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0名)。


这份排名不仅有“绝对”排名,也即各城市实际的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排名,也有“变化”排名,即各城市与自身同期相比水质改善或变差情况排名,但无论哪种排名,山西吕梁和辽宁营口都排在末位,分别占据倒数一、二位。
2015年4月印发的“水十条”明确由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牵头,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水十条”规定,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