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中国法学家论坛暨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上,多位中国法学界的学者集体呼吁,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市场监管不可忽视的重要目标。记者了解到,随着中国首部金融地方法《上海市促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于上月25日出台,上海正在酝酿出台相关配套的金融法律体系。其中,关注度最高的是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立法。
“这项工作是方星海亲自点的题。”据了解,金融消费者保护已经立项,上海市政府参与此项工作人士向记者表示,立法的难点在于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金融消费”不能完全和“金融投资”画等号。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的观点,个人投资者只要在为生活需要购买金融产品时,才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比如个人银行存款、日常生活中的信用卡消费和车辆贷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