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宁阳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房管局进行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该地块原为东关社区土地,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宁阳县200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政征地发[2002]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宁阳县200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发[2002]433号),同意将该地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005年5月,该地块通过招拍挂由宁阳金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信合苑小区的开发建设。后因该公司资金困难,难以维系后期建设投资,便将开发建设全部承包给浙江投资商厉锡加。2010年,在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厉锡加便将
房屋交付使用。截止目前,该小区所有房产证均未办理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金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成开发商对信合苑建设中违法占地部分依法申请办理征用地手续,县房管局督促开发商完善房产证办理的相关手续,切实保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