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4日,世茂房地产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上海世茂董事会于2009 年7 月13 日通过非公开向限定数目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0,000,000 股新A 股预案。
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帐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帐户)、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将用于青岛世奥大厦项目、江苏常熟世茂世纪中心项目、苏州世茂运河城商业项目、北京世茂国际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帐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帐户)、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将用于青岛世奥大厦项目、江苏常熟世茂世纪中心项目、苏州世茂运河城商业项目、北京世茂国际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