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恒真一案(可能从聊城“假药”案分立出来的独立案),实际反映的是民众朴素的善恶认知和我国当下滞后的法律的矛盾。段代购的药,从滞后的法律来看,它确实是“非法药”(注:不要用“假药”二字,易混淆);而从病患者的角度来看,有可能(不排除另外的可能)是救命的真药。当法律与民情发生矛盾而无法妥善解决真问题的时候,只能说法律滞后了。取保侯审,是一种态度,至于什么态度,想来也不必明说了,兼顾双方,各有各的难处。
OK,民众最关注的三件事:执业医师、病友、代购,三者的结局问题,看来已经差不多糊弄着解决了一多半了,即在公检法的角度,已经了结。感谢聊城的公检法机构,能够站在法律本义的立场,公平、公开、公正的解决问题,安抚了民情。
当然,这三件事中的主角被告:陈宗祥医师的行政处罚问题,依旧没有新的消息。医界的呼吁、民众的期盼,目前均未得到聊城卫健委的正式回应,或者说,它还漠然于民心。此事,我们还是继续期待吧。毕竟,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公检法要遵守的,卫健委恐怕也得遵守吧,因此我们对行政处罚一事的纠正,还是抱着极大的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