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这个月13日通过青客业务员在浦东新区盛夏路738弄樟盛苑小区预定了一间房间,按照官网特价1712支付了两个月房租作为定金,约定15号签租赁合同。15号签合同那边我们把东西也一起搬过去(从奉贤搬到浦东),想的是签完合同直接入住。我们把东西放进预定的房子里面之后,和业务员签订电子合同,他们签合同流程有一个价格审批,业务员报到他们内部进行价格审批的时候说价格标错,无法按预定价格签订合同。他们给出的方案一是按照新的价格签约,方案二是把定金退给我们,但是没有任何的补偿,我们为了找房子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还有从那么远的地方搬家所产生的费用,这些青客全程不问。这样的公司还是早日倒闭吧,在12315和上海消保委进行了投诉,希望能得到反馈,作为普通消费者,确实有时候感觉有点投诉无门的味道。提醒大家,选房得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