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吧 关注:11,965贴子:64,304
  • 3回复贴,共1

帮我指点一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去年盘下来一个朋友的店铺,当时朋友跟房东签的5年租期,做了2年半,转让给我了,我现在做了半年,感觉熬不下去了,所以准备结业,我跟房东说之前预付3个月的押金不用退了,作为我违约的补偿,房东不愿意,说需要我交了剩下两年租期的租金才能走,并且租赁合同是跟我朋友签的,合同上并没有写毁约需要交齐所有租金,现在房东说要起诉我朋友,请问这个合理吗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9-03-12 13:36回复
    有人吗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9-03-12 14:17
    回复
      2025-09-01 14:20:0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处理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9-03-12 14:17
      回复
        1、房东关于赔偿的主张是不合理的,民法尊崇意思自治,你朋友和房东签的合同如果未违反法律规定的话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予以保护,如此法院一般也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内容进行裁判。因此,违约赔偿一般依据合同中违约条款的内容进行计算,合同违约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如果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适当降低。
        2、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房东选择起诉你朋友是正确的,你非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4楼2019-03-14 10: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