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业主单位(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子亿环保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组成。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路东大道3号C栋厂房(北纬22°46′20.60″,东经113°41′55.34″)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纸箱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纸箱600吨。
我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9383号。
二、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9年02月22日~2019年03月25日
联系人:任明财
联系电话:13549344780
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2日



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审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经认真讨论后,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在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路东大道3号C栋厂房(北纬22°46′20.60″,东经113°41′55.34″)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总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纸箱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纸箱600吨。
我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0月18日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东环建〔2018〕9383号。
二、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19年02月22日~2019年03月25日
联系人:任明财
联系电话:13549344780
东莞市浩益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