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在高速休息区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事故 :
1. 交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
2. 无人员伤亡
3. 我方车辆无车损
4. 对方车子有损伤 , 维修费用2700(已维修完毕)
5. 双方都是太平洋车险
因查勘员一直消极处理 , 很多资讯都是我与对方打客服电话主动问
后面说需要我负担2000+350元 , 对方(车损方)负担350元 ,
主要问题是 :
1. 事故双方同责不是各自负担已方车损 ?
2. 假设需要双方共同负担维修费用 , 为何我方需负担2350元(2000交强险+350额外部分)
而对方只负责350元 ? (同责且我方无车损)
打客服电话永远只要我问查勘员 , 但查勘员只会说要我照那个金额付款,
但永远不跟我是按那个条款来判定维修金额额度
还请了解的人帮忙解惑下 ,谢谢 !
1. 交警判定双方同等责任
2. 无人员伤亡
3. 我方车辆无车损
4. 对方车子有损伤 , 维修费用2700(已维修完毕)
5. 双方都是太平洋车险
因查勘员一直消极处理 , 很多资讯都是我与对方打客服电话主动问
后面说需要我负担2000+350元 , 对方(车损方)负担350元 ,
主要问题是 :
1. 事故双方同责不是各自负担已方车损 ?
2. 假设需要双方共同负担维修费用 , 为何我方需负担2350元(2000交强险+350额外部分)
而对方只负责350元 ? (同责且我方无车损)
打客服电话永远只要我问查勘员 , 但查勘员只会说要我照那个金额付款,
但永远不跟我是按那个条款来判定维修金额额度
还请了解的人帮忙解惑下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