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警方介绍,2018年6月,他们接到当地工商部门转交的线索,浙江杭州一家名叫“我是小丑”的网络公司,疑似通过网络开展传销活动。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推出了一款名为IAC的网络平台,宣称是以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打造的社交平台,在国内多地组织活动进行推广,实际是在从事传销活动。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这家公司注册地虽在杭州,但是一个空壳。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沈某常年在境外,并没有实际参与经营,而是有人冒充沈某的身份对进行推广和商业活动。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袁献超:它采用了会员推荐注册制,要求会员缴纳入门费,平台设定高额的回报来引诱会员加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形式,明显是网络传销模式。
团伙从2017年11月开始推出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平台发展注册会员90多万。这个团伙究竟是如何组成的?他们又是如何进行推广? 据警方介绍,这个团伙的主要成员分为三个层级。其中主犯叶某涛是整个平台的设计者,也是主要出资人,整个团伙由他管理指挥。第二个层级主要负责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技术维护、财务管理和现金保管等。第三个层级由推广人员、取现团队和高级别会员等组成。 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袁献超:专业取款支付2%的佣金,今天取100万就给2万块钱,拿钱走人,就这样他培养了几百人的取款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