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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你的职称证书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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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意见”在健全和完善会计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方面做出了指导性意见,将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放在首位,在会计人员职称评价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意见”还指出,面对助理会计师报考人数增长,或将设立一年多考制度。
划重点
1、健全评价体系
设立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登记相对应:
正高级:1-4级
副高级:5-7级
中级 :8-10级
初级 :11-13级
2、完善评价标准
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有关规定,以及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会计人员职称评价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
切实改变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向优秀会计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会计人员倾斜。
3、创新评价机制
根据助理会计师报考人数增长趋势等因素逐步下放,探索实行常态化考试、一年多考制度。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委员会建设。
逐步将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市地。
4、促进职称制度与会计人员培养、使用相结合、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以上为公号:苏忆财考 整理发布,仅作学习交流用,不作为政策依据。


1楼2019-01-21 11:28回复
    体系越来越健全,面向中级人员那有有哪些方面的政策利好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1-21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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