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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于原有吧规的几点补充建议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BD。


1楼2009-06-29 23:08回复
    由于近日来昂吧总是发生裸奔发贴事件,以及挖坑不填或者发布于圣同人无关的帖子事件,这一系列事件对昂吧的吧风以及图文质量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为整顿吧风吧规,特在原有吧规基础上,拟制定如下几点新吧规:
    1、大凡裸奔发贴者,一律予以封ID3小时处理,以示警告。(您能来发长篇大论,穿件衣服总不该是件难事吧?该项吧规我们一再重申,如果您坚持54,那也就别怪我们吧主执行吧规不讲情面。
    2、来吧内挖坑我们非常欢迎,但挖坑不填、 变坑为水也实在令我们头疼,工作学习忙我们可以理解,如果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请和我们吧主招呼一声,表达出您愿意继续填坑的意愿亦可。如果事先未曾招呼,坑到1个月以上的文我们将自动视为水坑予以相关处理。如果长文可以有所宽限,如果只开了个头就弃之不理,那就别怪我们删之无情了。
    3、大凡转载文章者,请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并先照会两位吧主(毕竟筛选文章的质量以及有无抵触吧规是昂吧吧主的责任),我们也不希望看到有抵触吧规的文章出现,此外,关于转载文的要求:一定必须是来自别的圣吧或是相关论坛的精品文(毕竟绝大多数精品文都是为广大读者脍炙人口的),以叫好叫座的老同人文和一些新作者的精品文为佳,如果转发文并非精品文,其相关情节和文笔也并无突出之处,只是转发者一己之好,还请保留尊贵意见。
    4、近来常发现有黄婆卖瓜现象发生,比如说注册MJ发了文,然后又以主ID形式进行跟帖吹捧,或者用主ID发了文,用MJ进行吹捧,更为恶劣者自己注册MJ发文,还用“转载”的形式对自己的文进行转载,或是自己的主ID发文,用MJ进行“转载”,以博取人气,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不齿和汗颜,此类情况一经发现,将予以删文和永久查封ID的重罚!(想出名可以,多点精力用在正道上,我们吧主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你一定要把我们当傻瓜,那就别怪我们用对待傻瓜的方法对待你!)
    以上几点新吧规我们在此完善,诚请各位合作。


    2楼2009-06-29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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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3 17:33:21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顶帖表示支持!
      我补充几句:
      1.发言前注册,自从本人接管昂吧,天天唠叨这句话,上任,卸任,几代吧主,小吧主也唠叨这句话,来往的好汉豪杰,整天有人跟着你唠叨,你不觉得心烦么?注册不花多少时间,看吧规也不花多少时间,不要以为我们管理层不知道,其实说白了就是某些人很随便,不把吧规当回事,也不把别人的付出当回事,如果是这样,我们不把阁下的发言当回事,直接算作垃圾也不是过分的事情
      2.写文章请写完,做事情有始有终,不要虎头蛇尾,貌似小学教育就有这方面的内容了,有的朋友可能没有构思好,那也不要紧,慢慢构思,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地雷战?所以,请不要无限开坑,然后放着,浪费那些寻觅美文的吧友的时间和精力,也增加我们管理团队的负担,这种行为令人作呕
      3.转载文章要授权,没有授权的要注明作者出处,这是基本的道德;不论是在百度,天涯还是别的网站都一样;没有注明,没有授权书的一律视作盗文。另外,昂吧是公共吧,请不要当作个人吧,有的朋友为了维护昂吧的运作,忍痛割爱不转他们喜欢但是抵触吧规作品,那么同样道理,是不是也请尊重下这些同样维护昂吧的朋友们的眼睛?
      4.要想出名,先磨练自己的能耐,芙蓉姐姐FANS再多,也没有真正具有思考能力的人多,想自卖自夸,组建个人贴吧,来昂吧乱发,一律封杀!
      百度史昂吧管理团队对以上规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IP属地:浙江3楼2009-06-29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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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还有点忘记加上了:
        如果在本吧挖过三个以上水坑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关处理,如严重者将永封ID,驱逐出吧。(表跟我们说什么“我不是故意的”“我爱史昂所以要为他多写文”之类的强词夺理的话,你爱他就要尊重他,总挖小白文水坑算什么意思?你是打算戏弄他还是戏弄我们吧主还是戏弄吧友?对不起,此类垃圾文一旦发现我们一概删之后快!此类垃圾文主我们一旦发现将予以封杀!)


        5楼2009-07-0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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