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志愿填报有技巧 “双分差法”筛选目标高校
发布时间: 2008-07-23 07:41:09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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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着公布出来的密密麻麻的录取数据,谁都会有“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填好了,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填不好,即便超常发挥,也很有可能“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那么如何填报高考志愿,如何根据自己的考分选择一所与自己考分相匹配的大学,既保证被录取又不浪费分数呢?本章从认识招生录取的体制、程序和录取的各种数据入手,通过对录取分数的形成、影响录取分数的因素分析、使用历年录取分数的原则,分析介绍根据“双分差”筛选目标高校的办法。
作者经过对多年来庞杂的高考录取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虽然各高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发生较大变化,但每一所高校每一年超过批次控制分数线的分数却比较稳定,一般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位置,即使波动也是有其规律性的,利用简单的四则运算就可以大致预测出高校当年的录取分数,从而使填报的高校与自己的高考分数相对应,既保证被录取又不浪费分数。
“双分差法”是什么?
在了解什么是“双分差”法的概念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些概念:
“最低分差”:是各院校录取最低分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差值,因此也叫“线上分差”,是当年考生被录取的最低分数要求。例如,北京语言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录取最低分是582分,当年辽宁省的重点控制线是530分,则北京语言大学当年在辽宁省的录取“最低分差”是582-530=52分。
“平均分差”:是各院校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分差,因此也叫“线上均差”。反映的是院校平均录取成绩高出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总水平。例如,北京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是648分,当年辽宁省的重点控制线是530分,则北京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的录取“平均分差”是648-530=118分。
简单地说,“双分差”法就是以省控线为基准,以多年(至少三年)“平均分差”的均值为参照分数,定量测算目标学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然后再根据高校多年(至少三年)“最低分差”的变化趋势进行定性判断,从而修正预测分数、筛选高校的方法。
如何利用“平均分差”均值测算高校录取分数?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述“平均分差”和高校录取平均分之间的关系:
Y=C+∑Xn/n (n≥3)
Y:高校录取平均分,X:平均分差,C:省控线。
下面我们就通过实例来解释公式的使用方法。
以下是西安交通大学2003~2006年在湖南省的录取信息(理科):
可以看出,测算分数与实际分数只差一分。当然这样的精确率属于“小概率事件”,常见的情况是误差达到10分左右,比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湘潭大学在吉林省的录取信息(文科)
在这里,实际分数与预测分数的误差是5分,属于正常范围内,也就是说,按照预测分数填报该校,就有七成以上的把握被录取。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误差还会大一些,但是大多属于正误差,比如下面的例子。
北京外国语大学近几年在浙江省的录取信息(理科)
在这个例子当中,误差达到了42分,确实有点离谱了。原因我们在后面说到“最低分差”的时候会详细解释。
慎用“平均分差法”
在上面的几个例子当中,我们看到,单纯按照“平均分差”均值来测算高校录取分数,精确率确实无法保证。作者曾经对辽宁省的55所院校进行抽样统计,发现测算分与实际录取分相等的高校是1所,测算分超过高校实际录取分10分以内的有10所,超过实际录取分10~20分的有24所院校,超过30分以上的有17所。也就是说,按照“平均分差”均值来填报志愿,虽然胜算较大,但浪费了一定的分数,所以“性价比”不是最高的。这时就需要用“最低分差”对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的走势进行分析,修正“平均分差”得出的预测分数。
发布时间: 2008-07-23 07:41:09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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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着公布出来的密密麻麻的录取数据,谁都会有“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填好了,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填不好,即便超常发挥,也很有可能“辛辛苦苦十几年,一夜回到解放前”。那么如何填报高考志愿,如何根据自己的考分选择一所与自己考分相匹配的大学,既保证被录取又不浪费分数呢?本章从认识招生录取的体制、程序和录取的各种数据入手,通过对录取分数的形成、影响录取分数的因素分析、使用历年录取分数的原则,分析介绍根据“双分差”筛选目标高校的办法。
作者经过对多年来庞杂的高考录取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虽然各高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发生较大变化,但每一所高校每一年超过批次控制分数线的分数却比较稳定,一般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位置,即使波动也是有其规律性的,利用简单的四则运算就可以大致预测出高校当年的录取分数,从而使填报的高校与自己的高考分数相对应,既保证被录取又不浪费分数。
“双分差法”是什么?
在了解什么是“双分差”法的概念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些概念:
“最低分差”:是各院校录取最低分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差值,因此也叫“线上分差”,是当年考生被录取的最低分数要求。例如,北京语言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录取最低分是582分,当年辽宁省的重点控制线是530分,则北京语言大学当年在辽宁省的录取“最低分差”是582-530=52分。
“平均分差”:是各院校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分差,因此也叫“线上均差”。反映的是院校平均录取成绩高出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总水平。例如,北京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是648分,当年辽宁省的重点控制线是530分,则北京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的录取“平均分差”是648-530=118分。
简单地说,“双分差”法就是以省控线为基准,以多年(至少三年)“平均分差”的均值为参照分数,定量测算目标学校当年的录取分数,然后再根据高校多年(至少三年)“最低分差”的变化趋势进行定性判断,从而修正预测分数、筛选高校的方法。
如何利用“平均分差”均值测算高校录取分数?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述“平均分差”和高校录取平均分之间的关系:
Y=C+∑Xn/n (n≥3)
Y:高校录取平均分,X:平均分差,C:省控线。
下面我们就通过实例来解释公式的使用方法。
以下是西安交通大学2003~2006年在湖南省的录取信息(理科):
可以看出,测算分数与实际分数只差一分。当然这样的精确率属于“小概率事件”,常见的情况是误差达到10分左右,比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湘潭大学在吉林省的录取信息(文科)
在这里,实际分数与预测分数的误差是5分,属于正常范围内,也就是说,按照预测分数填报该校,就有七成以上的把握被录取。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误差还会大一些,但是大多属于正误差,比如下面的例子。
北京外国语大学近几年在浙江省的录取信息(理科)
在这个例子当中,误差达到了42分,确实有点离谱了。原因我们在后面说到“最低分差”的时候会详细解释。
慎用“平均分差法”
在上面的几个例子当中,我们看到,单纯按照“平均分差”均值来测算高校录取分数,精确率确实无法保证。作者曾经对辽宁省的55所院校进行抽样统计,发现测算分与实际录取分相等的高校是1所,测算分超过高校实际录取分10分以内的有10所,超过实际录取分10~20分的有24所院校,超过30分以上的有17所。也就是说,按照“平均分差”均值来填报志愿,虽然胜算较大,但浪费了一定的分数,所以“性价比”不是最高的。这时就需要用“最低分差”对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的走势进行分析,修正“平均分差”得出的预测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