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技师学院2019春季招生计划(1月~5月)
牡丹江技师学院是经黑龙江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牡丹江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技师学院,隶属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我省东南部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及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学院先后被省人社厅授予“省示范技师学院”、“省先进技工院校”、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被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38人,其中高级职称173人,硕士以上学历17人,本科学历237人,一体化教师170人,有5名高级考评委员会委员,15名中级评委,23名院级学科带头人。
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4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建有教学综合楼、实训综合楼、综合实训中心、实习实训车间、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多个功能区,实习实训设备4050台(套),具有60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学院现有在籍生近4000人。
科学的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信工程、汽车化工工程、餐旅商贸四个教学系共二十一个专业。其中:数控、焊接、汽修、烹饪、电子五个专业为品牌专业,也是技术含量高、就业稳定、工资待遇好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专业。
顺畅的就业渠道
学院以优异的教学质量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而享誉社会。毕业生有一技之长,动手能力强,100%安置就业。多年来,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一直供不应求,成为众多用工企业的首选,就业区域广、收入高、发展快、前景好,就业优势十分明显。
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15—28周岁(1994年—2004年内出生)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联系牡丹江技师学院招生陈老师15945349431。
三、报到时间:2019年3月18日,新生须持户口和身份证报到(农村学生持村委会证明)。
四、其它费用:1、宿费600元/年(行李自带) 2、书费预交500元(多退少补)
优惠政策
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学费。
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百分之十比例免收学费。
三、民族地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学生免收学费。
四、按国家政策标准,家庭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比例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最多两年)。
五、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选技能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本人有残疾的或拥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我院毕业生,可申请国家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七、三年制学员毕业后颁发中级工证、技师学院毕业证;五年制学员在三年制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五年制学员毕业后颁发高级工证、技师学院毕业证,同时读省电大开放式大专,获得专科学历。
简章如下
牡丹江技师学院是经黑龙江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牡丹江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技师学院,隶属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我省东南部地区技能人才培养、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及转移培训的重要基地。学院先后被省人社厅授予“省示范技师学院”、“省先进技工院校”、省招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被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校”。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38人,其中高级职称173人,硕士以上学历17人,本科学历237人,一体化教师170人,有5名高级考评委员会委员,15名中级评委,23名院级学科带头人。
完善的教学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4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建有教学综合楼、实训综合楼、综合实训中心、实习实训车间、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多个功能区,实习实训设备4050台(套),具有60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学院现有在籍生近4000人。
科学的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信工程、汽车化工工程、餐旅商贸四个教学系共二十一个专业。其中:数控、焊接、汽修、烹饪、电子五个专业为品牌专业,也是技术含量高、就业稳定、工资待遇好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专业。
顺畅的就业渠道
学院以优异的教学质量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而享誉社会。毕业生有一技之长,动手能力强,100%安置就业。多年来,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一直供不应求,成为众多用工企业的首选,就业区域广、收入高、发展快、前景好,就业优势十分明显。
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15—28周岁(1994年—2004年内出生)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联系牡丹江技师学院招生陈老师15945349431。
三、报到时间:2019年3月18日,新生须持户口和身份证报到(农村学生持村委会证明)。
四、其它费用:1、宿费600元/年(行李自带) 2、书费预交500元(多退少补)
优惠政策
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学费。
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百分之十比例免收学费。
三、民族地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学生免收学费。
四、按国家政策标准,家庭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比例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最多两年)。
五、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选技能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5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六、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本人有残疾的或拥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我院毕业生,可申请国家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七、三年制学员毕业后颁发中级工证、技师学院毕业证;五年制学员在三年制的基础上择优录取,五年制学员毕业后颁发高级工证、技师学院毕业证,同时读省电大开放式大专,获得专科学历。
简章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