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半个月,因怀疑公司所从事的项目存在不合理行为,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在职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已经一个月了,公司也不给予工资方法,多次沟通未果。
现在公司以我入职未到达老板的预期而拒绝按之前谈好的试用期工资发放,手里只有一份盖了公司合同章的保密协议。请问各位,这样符合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可提出那些合理的要求?
真心受不了这个气,把我从广州忽悠的离职回来,之前面试谈的职责和岗位到岗以后全部作废。现在年底了,搞的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一大家子要开销。
在职期间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已经一个月了,公司也不给予工资方法,多次沟通未果。
现在公司以我入职未到达老板的预期而拒绝按之前谈好的试用期工资发放,手里只有一份盖了公司合同章的保密协议。请问各位,这样符合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可提出那些合理的要求?
真心受不了这个气,把我从广州忽悠的离职回来,之前面试谈的职责和岗位到岗以后全部作废。现在年底了,搞的我走也不是留也不是,一大家子要开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