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一个视频。拍摄在法国的博物馆,有以前敦煌流出的文献,其中一个文献是一个判案的案例。讲得是一个小孩被游牧人抢走,在他长大之后,回到了家,用三匹马在家族里换的20亩土地。过了几年,此人厌倦了农耕生活,抛弃妻子跟随路过的游牧人而去,没有留下子女。他的妻子把土地租给一个侄子种,以此维持生活。侄子在10年后拒绝交租,于是,女人状告侄子,索要土地所有权。官府判定,各方10亩,原因是,侄子是实际土地使用者,而女方如果失去土地,则没有生活来源。我想求助,有没有这种有第一手记录的资料,帮助我了解唐朝的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