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几句个人观点(不涉及对任何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评判,也不涉及任何作品的好坏),不知是否合适,如不合适楼主删了吧!
1.一个已被法院判定抄袭成立过的作者,并且没有任何道歉,则其新作品无论好坏,无论以什么身份参与,受到抄袭质疑很正常(但至于是否达到司法机关认定的标准在此不做任何评判)
2.未来的著作权法律应该有这样一个条款:任何作者对其他作者提出著作权侵犯指控,或者是实际明知对方的作品存在侵权可能,且长期(这个期限是多少需进一步论证)没有任何实质维权举动,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以避免被指控人的涉及作品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3.任何把自己参与拍摄作品的角色名说成对方参与拍摄作品角色名的行为均应视为蓄意蹭热度并给予最严厉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