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学四年级的老师,拎着同学两个耳朵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来,然后往墙上撞,找个尖点的砖头让同学单脚站在上面蹲马步,或者蹲马步在你头上放个黑板擦,掉下来就打。打火机烧手指十个数,那种防风打火机,我本人也中过一次。这些都算独门酷刑吧?这样的人配称老师?他就是我们那个村的,虽然我也不是没机会见到他,但是一来他当年除了打火机烧过我的手指一次,也没怎么重点针对过我,二来打他这种人渣我还嫌脏了我的手。有一次我跟我爸妈见到他,爸妈还说你怎么不跟你们老师打招呼,我心想他配算什么老师。烧手指的事情这些年也没告诉过爸妈,小时候不说是怕吧,大了说也没必要了,爸妈听了还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