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逛贴吧.常哥的原因又回来了!
实验中学写的申诉书,本人已经详细看了,没有实质的作用,怀疑执笔者水平一般水平.
原因:1、立案,我很好奇将以何种罪名立案;相信,派出所这会都很头痛,这件事该怎么解决;
2、担心事件扩散成群体事件,维稳高于一切。但短时间看已经形成群体意识效应,这就是互联网时代透明。
假设:1、处理常尧还实验学校一个“公道”;结果:那常尧的公道,常尧这一群体的公道谁来还?
2、处理张清林; 结果:代表教育的老师们脸面何存;
3、两方都处理; 结果:先处理常尧,然后常尧找到当年证人追诉张清林;事件持续发酵,烫手山芋,最终扩散,进入更广大人群视角,甚至传遍地球:“中国的影响力无处不在”。
4、私下解决; 结果:双方私下解决,达成谅解书给公众一个交待,当地政府,学校、常尧都可以接受;在这里如果常尧不同意,相信单位领导或地方政府会找其谈话,个中原委大家自己去想,这套路可能性非常大。眼下来看是最体面的方式。
再疏理一下该事件的一些情况:
1、该事件构成不刑事立案标准,因为未构成重伤、轻伤。所以不构成刑事案件;
2、该事件甚至连“治案管理条件”都不构成,因为,学校表态了,老师没事,教育局也说了,他们还在调查,而且让问学校。显然,该事件教育局心知肚明,老师必被实锤,而一旦被实锤,对教育局来说必受牵连。
3、尧同学所事虽有不当,但却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尊严。不是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吗?
4、“寻衅滋事”,该罪是唯一,一个兼容性的罪名,囊括一切小到口角骂人,出手推拉都能算上,这个罪其实,一般的老百姓还真没资格当法宝,因为这个东西是给达官显贵们的手中神器,想致对方于死地而可以采用的,平头老百姓算了吧!如果可以随便定,十个人里8个都能被定上。
5、最重要的,尧同学现在有证人,可以证明20年前,张某在教室对其进行了殴打和虐待,当时尧同学才13岁,儿童的年龄,是否张某算是虐童。尧同学是有证人的。尽管过去了20年。1998年张某就虐童了,但现在还在当老师,教育局和学校是干什么吃的。
6、国家提倡传统文化是民族之魂吗?政治思想又教育我们唯物主义,圣人亦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有仇不报非君子”。在这里请注意,传统讲阴阳循环;唯物主义也阐明了,光与暗一体两面共生;但国法强调光面的唯一性,暗面的防卫性被消之残血。
过去,我们太弱小,对世界充满畏惧;今天,我们强大到足以改变,颤抖吧那些曾经以为自以为可以肆无忌惮的渣渣们。
结语:所有人即将面对的事情,不公待遇,是什么引发了,该事件的链锁反应,是教育,是人性,还是规则;只许周官放火,不许平民点灯?都是经过过学校的人,实话实讲,初中时我没少被老师打,课文背不下来,抄作业,和同桌上课嘻笑,上课迟到等等。
那些被打后反抗的同学,当时,被体育老师和教导主任拉到教导处一通海扁,然后,必须写悔过书,全班通读;而那些不从的,则被开除出学校,在一个小县城被开除的结果则是所有学校都不敢再收。
小时候喜欢孙悟空,但只喜欢五指山下之前,之后的不喜欢;因为最终孙悟空还是被招安了。而长大后,我发现,我理解孙悟空了,因为,我自己也被招安了。但我心中始有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