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件事想咨询一次您。20190103日中午收到中国联通短信通知,有人在工信部举报我拨打商业骚扰电话并立刻禁用了我名下的2个手机号码。我随后联系到联通公司客服咨询申诉,他们表示必须要本人带身份证去营业厅签署承认拨打了商业骚扰电话的协议才可以恢复,对这个处理结果我无法接受。原因如下:1,我从来没打过什么商业骚扰电话 2,我不知道谁举报的我,联通公司也不告诉我具体哪个平台(可能是12321,但他们的电话一直占线),我是冤枉的,如果我认栽,那下次他再举报我就只能放弃这个号码了,恢复电话只有一次机会?我被人恶意举报,被冤枉,不知道谁举报的我,也不知道哪个投诉平台判处我打了骚扰电话。我想申诉,联通公司表示没权利,只能签署协议,承认拨打了骚扰电话才给我解封,要将我“屈打成招”。联通客服人员告诉我骚扰电话的投诉处理流程:表示只要接到相关举报平台给他们几个电话或名单,就会直接禁用客户名下的电话将客户拉入黑名单,不会事先跟客户确认,也不会去核实,说他们没有相应权利,核实与确认都是由投诉平台确认的,请问这样的处理流程是否属实?是否合法合理?联通公司是否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可不可以起诉联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