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确实觉得FHN(IF:2.871)这篇以及其他为联觉进行的试验,在视觉刺激同时,改变乐器基频音色确实为形容音源本身的象形形容词做做背书毫无问题,但由于变量都集中在“音源”端的改变,而非器材端,所以用来佐证输出的“音质”和“听感”…感觉并不太妥当
但是这个试验也有很大启发,刚好也是做脑科学相关的题,从联觉方向思考,可以尝试只控制器材误差,如果图里这篇文章(nature子刊今年影响因子大概4分…虽然我觉得也算水刊吧,不过拜伦科恩是联觉研究的大佬)说的不分听觉视觉等的感知在脑区系融合(具体V3V4还是其他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