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我家附近的一个中型超市买了一包盼盼小卷包,买的时候已经过期了(但是并不知道)生产日期是2018年5月26,保质期6个月到11月26日过期,我买的时候是11月30日,当时留的有小票,买完回家没有吃,第二天晚上想起来了当零食吃了几个,当时吃的时候有一点怪味,以为本身就是这个味道,就没在意,到了第三天早上起来拉肚子了,之后就去投诉了到了食药监,因为之前看到过右友们发的一个食品有问题可以退一配10,赔偿金额不满1000按照1000处理,我虽然不是为了钱,但是我还是跟食药监提了这么一句话,然后食药监去到现场查处,回复我说并没有发现有过期产品,就不给我处理了,我说我这拉肚子的药钱和过期产品的钱也没人管吗?食药监说让我和店家协商要么去找12315投诉(之后打了12315,12315说食品这边规食药监管,他们不管),要么去法院起诉,店家那边可能听到食药监的不处理的结果以后也是对我爱答不理的,态度非常不好。我想问一下,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我现在因为这个店家的态度很想使劲罚他一次!太恶心了,打电话敷衍了事,就只会嗯嗯啊啊的,还说我是不是私下偷换了专门找他们事的。食药监那边也不看我的证据,说我的证据不用送过去,就因为他们现场没有检查出来有问题,那我的小票留着有什么用呢?就这么欺负我吗?



西木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