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规划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城市非农业人口的多少、把城市规模划分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1.超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0万人口及以上的 城市。
2.特大城市 指的是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
3.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的城市。
4. 中等城市,是指辖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5.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1.超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0万人口及以上的 城市。
2.特大城市 指的是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城市。
3. 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不满一百万的城市。
4. 中等城市,是指辖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
5.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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