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业登记只需提交9份材料
按照《办法》,医疗机构申请首次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③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④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⑤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
⑥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⑦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⑧医疗**处理协议
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
按照《办法》,医疗机构申请首次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③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④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⑤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
⑥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⑦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⑧医疗**处理协议
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