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韭菜被罚款1000元
记录一个蔬菜小店铺抽检韭菜不合格后市场监管局处理案例。
我是一个蔬菜小店铺员工,从博山区掩的蔬菜批发市场批发蔬菜,一共从批发市场购进6.9斤韭菜,于第二天抽检部门上门抽检2.6斤,在对店铺蔬菜抽检时查出韭菜不合格。
我准备的材料有店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凭证(凭证中有批发商的签名和电话),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时手机付款凭证,以及自己手工台账(365天每一天都详细记录好的)。我去市场监管局录完笔录,一堆资料签字按手印。而批发商这边,只提供一个摊位证,无任何韭菜购进凭证,拒不承认我是从他这里进的货。
城西市场监管局这样处理,小店铺员工被罚款1015元,批发商不罚款,(凭证齐全的小店铺罚款,无凭证的批发商免罚)原因是批发商拒不承认,即使我所有证据摆在面前,仍然拒不承认。那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社会上如果有人违法,即使证据确凿,但违法者不承认,执法部门仍然可以无罪释放他。
抽检的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蔬菜,但是整个博山区大约不超过20%的人会从蔬菜小店铺进行购买,大部分人选择大集,早市,路边摊,大型超市。大集,早市,路边摊因为没有营业执照,市场监管局不予抽查,这真的是为老百姓安全的处理方式吗?只拿小店铺开刀,只处罚小店铺,批发商无进货凭证都可以不罚款,只处罚小店铺真的可以让老百姓吃到放心蔬菜吗?我这抽检后的4斤韭菜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会影响老百姓健康,那批发商的一堆韭菜呢?韭菜种植者的一地韭菜呢,不处罚源头,不处罚批发商,那样以后谁批发都可以不用进货凭证,就因为我们这种小店铺无靠山,无后台,无权无势,政府无人就可以任人欺辱吗?就可以只罚款小店铺吗?这真的就是为了百姓安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