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走穴”有这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绝对不能因管理上的某些混乱和疏忽而否定了它本身的意义。所以,我积极参与了“走穴”活动,每到一个地方,戏演出的场次最多,票价最高,上座最满,反映最好,有时一天要演11场,像电影跑片似地连轴跑场,从晚上七点一直演到第二天早上五点。我这么玩命地演,并不完全是为了赚钱。我经历过没钱的时候,知道钱对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特别希望给我那些没钱的朋友找些赚钱的机会。我虽然不是“穴头”,但各地常常是点名邀请我去演出,我就尽量多带一些经济收入比较差、想出来“走穴”、单位又不大肯放的演员去。在分配酬金时,我常常整场地放弃自己的收入,分给他们。由我带出的万元户,现在一百个都不止了。------------ 看到一段 刘晓庆回忆走穴的文字
”在分配酬金时,我常常整场地放弃自己的收入“ 马老师当年是否听说过? TH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