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豫0106民初1428号】以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产裁定,现依业主的身份,向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提出如下问题:
1、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向明珠公馆东区提供暖气?
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底,贵司供热主管网建设完毕,并为明珠公馆东区预留接口。
问题:请问贵司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向明珠公馆东区提供暖气服务?前几年做什么呢?
2、为什么不早向开发商收取入网建设费?
法院判决显示: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起诉郑州市正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超过法律两年诉讼时效。
问题:请问贵司在诉讼有效期间,你们干啥去了?自身的权益都不知道维护吗?如果你们及时起诉,损失还会有那么大吗?你们业主还会那么苦吗?
3、是不是把开发商的责任与义务转嫁到业主身上?
法院判决书显示:明珠公馆东区规划预留建筑面积(预留供热接口)70232.84平方米,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按规划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向郑州市正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共计3511642元。
事实: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50元/平方米。
问题:50=50,贵司是不是正把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损失转嫁到业主身上?
4、业主的损失谁来承担?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明珠公馆东区业主采用了铝厂的供暖系统。
问题:明珠东馆东区供暖系统正常使用,没有必要升级改造。为什么还要每平方米收取50元?
问题:由于贵司不向明珠公馆东区业主供暖,业主被迫转向铝厂供暖系统,每平方米缴费26元。也就是说,由于贵司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损失,这损失谁来赔偿?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豫0106民初1428号】以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产裁定,现依业主的身份,向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提出如下问题:
1、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向明珠公馆东区提供暖气?
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底,贵司供热主管网建设完毕,并为明珠公馆东区预留接口。
问题:请问贵司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来向明珠公馆东区提供暖气服务?前几年做什么呢?
2、为什么不早向开发商收取入网建设费?
法院判决显示: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起诉郑州市正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超过法律两年诉讼时效。
问题:请问贵司在诉讼有效期间,你们干啥去了?自身的权益都不知道维护吗?如果你们及时起诉,损失还会有那么大吗?你们业主还会那么苦吗?
3、是不是把开发商的责任与义务转嫁到业主身上?
法院判决书显示:明珠公馆东区规划预留建筑面积(预留供热接口)70232.84平方米,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力有限公司按规划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向郑州市正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共计3511642元。
事实:郑州市上街中能环科热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50元/平方米。
问题:50=50,贵司是不是正把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损失转嫁到业主身上?
4、业主的损失谁来承担?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明珠公馆东区业主采用了铝厂的供暖系统。
问题:明珠东馆东区供暖系统正常使用,没有必要升级改造。为什么还要每平方米收取50元?
问题:由于贵司不向明珠公馆东区业主供暖,业主被迫转向铝厂供暖系统,每平方米缴费26元。也就是说,由于贵司的不作为给业主造成损失,这损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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