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购买人才公寓:
1、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外省市取得的职称,须提供评审时提交的学历证书)或技师及以上资格的;
2、申请购买人才公寓前15个月内,连续12个月在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含一次性补缴人员);
3、在我市主城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范围内,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的(含产权共有)。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中(含配偶、未成年子女),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同时申请,只能申购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