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路人甲和路人乙的故事
我叫太吴一,一二三四的一。
古人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作为一个系列的主角,我就叫一,万物的起源一。
我是个平凡的人,平凡的际遇,貌不出众,根骨平凡。人生中没有遇到过龙女和小倩温香软玉入怀,也没有随随便便掉下逍遥子似的人物传给自己一甲子的功力,没有王语嫣似的表妹聪明伶俐,也没有遇见赵敏似的可人儿爱我爱到惊天动地,任盈盈的世界里面我是知名不具的路人甲,黄蓉的世界里面我是没有演员列表的兵丁乙。
总之,真的很平凡。
我没有出人头地的宏愿,也没有轰轰烈烈的野心。就这么落到了一个平凡的世界,要走一段注定成不了传奇的寻常人生。
空有男主角的形状,没有男主角的命。
原本我以为我会生老病死不咸不淡就此了结这一生,成为万千江湖中的恒河一粟。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本”二字成真来的如此轻易。
我所在的村子里有个女人,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她不太像龙女和小倩,也不像王语嫣和赵敏,并不像黄蓉和任盈盈,也不似阿朱和林诗音。
如果用一个江湖中人来做比喻的话,她只能说比较像傻姑。
很丑,而且很笨。
一个不美的笨女人,在这江湖不过就是个路人乙。
毕竟,江湖只记录传奇。
她什么优点也没有,除了喜欢我。
王小波说,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可是我们记得没有送给整个灵魂给我们的王小波,并不只是因为它的怪癖,小脾气和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大家的时间都很忙,记不得庸常的人。记得他,是因为他当然不只有一千八百种坏毛病,而是因为他有熠熠发光闪闪发亮的才华。
横溢到哪怕怀孕也不能掩饰自已。
让我们回到这个笨女人身上,她实在是太平凡太普通太无趣,糟糕到我都不愿意娶她。
然而她又太傻了,哪怕我不愿意娶她,她也为了我生了一双儿女。
我爬山涉水,她也在身侧,我颠沛流离,她也在身侧。
软玉温香受限于先天条件她来不了,红袖添香她始终不曾学会。她什么也不会,做个家务也要手忙脚乱,洗衣纳鞋也是粗糙的不行。
就像是粗糙的盐粒子,炒出来的菜也是齁咸。
作为一个非典型主角,我的保底任务就是闯荡江湖。红尘滚滚,江湖飘荡,春日来又去,花开复花谢,十五年我没有闯出任何名堂,我还是一个平凡的自己,除了更老了一点而已。
十五年间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人来又人去。
只有她,还在。
人说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权衡利弊。也有人说好感始于多巴胺和肾上腺素的分泌,持续不过三四年而已。
人还说感情到了最终,都会变成亲情。
我们的故事,似乎跳过了最初,直接到了结局。
又是一年下雪的季节,我向这个陪了我十五年的女人要求共结连理。她很开心,落泪的时候居然还有点美。
我笑了笑,心底似软靴踏着厚雪,苍苍茫茫,无声无息。
毕竟,我亏欠过她这一生如许。
她的身体不是很好。第二年雪落的时候,我和她之间的间隔,只余了一座坟茔。
她的丑没有了,笨也消失了。
她粗糙的洗衣纳鞋,和齁咸的炒菜都没有了。
有人说一个人真正死去的时候,是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死了的时候。
她那么丑,又那么笨,除了我,又还有谁会记得?
这一年我去打了剑冢,我知道自己会死在里面。
并不是打不过,只是觉得亏欠了什么。
临死之前,我在想,
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也死了。她终于要完整的离开了。
不过幸好啊,我也是。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无趣。毕竟,我们只不过是江湖中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Ref:
故事不是我玩的,参考如下。我只是个说书人而已。
http://bbs.nga.cn/read.php?tid=15134316
我叫太吴一,一二三四的一。
古人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作为一个系列的主角,我就叫一,万物的起源一。
我是个平凡的人,平凡的际遇,貌不出众,根骨平凡。人生中没有遇到过龙女和小倩温香软玉入怀,也没有随随便便掉下逍遥子似的人物传给自己一甲子的功力,没有王语嫣似的表妹聪明伶俐,也没有遇见赵敏似的可人儿爱我爱到惊天动地,任盈盈的世界里面我是知名不具的路人甲,黄蓉的世界里面我是没有演员列表的兵丁乙。
总之,真的很平凡。
我没有出人头地的宏愿,也没有轰轰烈烈的野心。就这么落到了一个平凡的世界,要走一段注定成不了传奇的寻常人生。
空有男主角的形状,没有男主角的命。
原本我以为我会生老病死不咸不淡就此了结这一生,成为万千江湖中的恒河一粟。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本”二字成真来的如此轻易。
我所在的村子里有个女人,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她不太像龙女和小倩,也不像王语嫣和赵敏,并不像黄蓉和任盈盈,也不似阿朱和林诗音。
如果用一个江湖中人来做比喻的话,她只能说比较像傻姑。
很丑,而且很笨。
一个不美的笨女人,在这江湖不过就是个路人乙。
毕竟,江湖只记录传奇。
她什么优点也没有,除了喜欢我。
王小波说,我把我整个灵魂都给你,连同它的怪癖,耍小脾气,忽明忽暗,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它真讨厌,只有一点好,爱你。
可是我们记得没有送给整个灵魂给我们的王小波,并不只是因为它的怪癖,小脾气和一千八百种坏毛病。大家的时间都很忙,记不得庸常的人。记得他,是因为他当然不只有一千八百种坏毛病,而是因为他有熠熠发光闪闪发亮的才华。
横溢到哪怕怀孕也不能掩饰自已。
让我们回到这个笨女人身上,她实在是太平凡太普通太无趣,糟糕到我都不愿意娶她。
然而她又太傻了,哪怕我不愿意娶她,她也为了我生了一双儿女。
我爬山涉水,她也在身侧,我颠沛流离,她也在身侧。
软玉温香受限于先天条件她来不了,红袖添香她始终不曾学会。她什么也不会,做个家务也要手忙脚乱,洗衣纳鞋也是粗糙的不行。
就像是粗糙的盐粒子,炒出来的菜也是齁咸。
作为一个非典型主角,我的保底任务就是闯荡江湖。红尘滚滚,江湖飘荡,春日来又去,花开复花谢,十五年我没有闯出任何名堂,我还是一个平凡的自己,除了更老了一点而已。
十五年间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人来又人去。
只有她,还在。
人说一见钟情不过见色起意,日久生情不过权衡利弊。也有人说好感始于多巴胺和肾上腺素的分泌,持续不过三四年而已。
人还说感情到了最终,都会变成亲情。
我们的故事,似乎跳过了最初,直接到了结局。
又是一年下雪的季节,我向这个陪了我十五年的女人要求共结连理。她很开心,落泪的时候居然还有点美。
我笑了笑,心底似软靴踏着厚雪,苍苍茫茫,无声无息。
毕竟,我亏欠过她这一生如许。
她的身体不是很好。第二年雪落的时候,我和她之间的间隔,只余了一座坟茔。
她的丑没有了,笨也消失了。
她粗糙的洗衣纳鞋,和齁咸的炒菜都没有了。
有人说一个人真正死去的时候,是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死了的时候。
她那么丑,又那么笨,除了我,又还有谁会记得?
这一年我去打了剑冢,我知道自己会死在里面。
并不是打不过,只是觉得亏欠了什么。
临死之前,我在想,
最后一个记得她的人也死了。她终于要完整的离开了。
不过幸好啊,我也是。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无趣。毕竟,我们只不过是江湖中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Ref:
故事不是我玩的,参考如下。我只是个说书人而已。
http://bbs.nga.cn/read.php?tid=15134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