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吧 关注:1,098,355贴子:7,795,867

回复:各位好心人帮我分析一下,我岳父岳母骑电动车被车撞,谁的责任更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觉得你岳父岳母早该死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4楼2018-10-22 19:43
回复
    那些说路口的,路口难道不是都过了?人死了肯定要赔,但是说到责任,轿车真没多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5楼2018-10-22 20:29
    回复
      2026-02-18 05:12: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电动车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6楼2018-10-22 22:38
      回复
        真的很服现在骑电动车的人。很多很多人都是任性的想往哪骑往哪骑害人害己的东西!


        IP属地:山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377楼2018-10-23 06:39
        回复
          撞死了还不用赔这么多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8楼2018-10-23 10:44
          回复
            逆行你说呢…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9楼2018-10-23 10:51
            回复
              你岳母害人害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0楼2018-10-23 17:13
              回复
                眼没瞎都知道谁全责!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1382楼2018-10-23 19:04
                回复
                  2026-02-18 05:06: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很明显你岳父岳母的咯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3楼2018-10-23 20:28
                  回复
                    死了也是活该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4楼2018-10-23 21:17
                    回复
                      你的老丈人全责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5楼2018-10-23 23:51
                      回复
                        鬼探头,你说谁责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6楼2018-10-24 07:18
                        回复
                          法律上汽车无责,前提是视频车没有超速,证件齐全。这一看就是国道限速80。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8楼2018-10-24 08:37
                          回复
                            本来楼主发的是好好开在路上,碰到两个蠢x鬼探头,真倒霉。。。。结果看到伤着女儿以后,把标题改成我岳父岳母骑车被撞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1389楼2018-10-24 09:25
                            回复
                              2026-02-18 05:00:53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电动车全责 有点交通意识的都懂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90楼2018-10-24 09: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