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有防卫过当之嫌,主观目的可能处于故意伤害
《现代快报》也在29日采访了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的方坤律师。方律师认为,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骑车男子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甚至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方律师表示,一般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指当生命、财产正在受到侵害,并且具有紧急危险性时。而在该起事件中,宝马司机在刀掉落后,已经选择掉头往回跑,这时他已放弃了伤人举动并已不具备威胁。但骑车男子仍拾起刀上前连砍数刀。“很明显这样的举动就是奔着致对方于死地去的。"
《现代快报》也在29日采访了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的方坤律师。方律师认为,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骑车男子的行为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甚至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范畴。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这应该属于故意杀人。"
方律师表示,一般防卫的前提条件是指当生命、财产正在受到侵害,并且具有紧急危险性时。而在该起事件中,宝马司机在刀掉落后,已经选择掉头往回跑,这时他已放弃了伤人举动并已不具备威胁。但骑车男子仍拾起刀上前连砍数刀。“很明显这样的举动就是奔着致对方于死地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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