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女艺人非常失望。
有三点:
1、官媒采访,是非常严谨的,事前通知预约的程序不会少。我不相信艺人事前不知情,哪怕有一丢丢对新闻界的尊重,断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真的只是团队的问题?
2、电影频道,全称“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对外挂央视的台标,使用CCTV-6的呼号,机构改革前归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机构改革后归属国家电影局,是电影局直属事业单位。
3、事情发生在25日,电影频道等了3天,在28日凌晨发微博,等了11个小时后,经纪公司才发“致歉信”,女艺人居然也只是转发了这篇“致歉信”,说了两句不痛不痒的台面话。
好吧,是不是真把自己当“魏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