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辆车晚上在高速上被一辆逆行的宝马撞了,宝马司机在第一时间逃逸。当时报警也报了保险,车拖走后交警半夜才通知我们第二天下午去高速交警处理,到现场时看到肇事司机的家属们在和交警交谈,我们走近时被交警要求回避。谈过后交警找我们3个受害者谈说肇事司机是有精神病,说我们有点倒霉之类的话(有为肇事者逃逸找理由的倾向)我们询问是否找到肇事者,交警一开始说没找到,后来又说上午在事故路段附近找到并带上警车但是在服务区又被肇事者跑了。然后也没有找我们了解事故经过(经办交警在事故当时并未出警到事故现场)也没有要我们提供行车记录和录口供,也不给我们提供报案回执,找来肇事司机母亲和我们沟通,但对方只讲故事说她儿子有精神病,对我们提出的我们垫付的医疗费该怎么处理之类事宜都是避开不谈。交警也以未找到肇事者为由不提供初步事故认定书,以及肇事司机和车主的姓名地址等让我们能确定肇事者身份的资料。然后就让我们等他们交警找到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