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高校毕业季,毕业生很多面临就业签约,还是需要了解一点劳动用用工的法律知识。
陈某在大学实习期间向某家具厂求职,双方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在上班途中发生骨折,社保认定为工伤,但企业单位不认可。
律师分析在求职登记时已经完成了在校学习的任务,同时明确的表达了求职就业的愿望。家具厂在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知陈某是应0届的毕业生,实习期为一年,也不存在欺诈、隐瞒事实的情形。在厂期间陈某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而家具厂按厂规进行管理,按约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所以家具厂提出实习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律师特别提醒,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期与勤工助学的假期工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构成劳动关系,而后者则不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
陈某在大学实习期间向某家具厂求职,双方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在上班途中发生骨折,社保认定为工伤,但企业单位不认可。
律师分析在求职登记时已经完成了在校学习的任务,同时明确的表达了求职就业的愿望。家具厂在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知陈某是应0届的毕业生,实习期为一年,也不存在欺诈、隐瞒事实的情形。在厂期间陈某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而家具厂按厂规进行管理,按约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所以家具厂提出实习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律师特别提醒,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期与勤工助学的假期工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构成劳动关系,而后者则不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