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雨花区的金桂小区A片67栋602丽华公寓,和朋友合租住了两个月左右,交第二个月房租时,我们发生了不愉快。为什么呢?原因是从7月20日到8月19日这个月的房租,我们因为暑假放假停留几天就各自回家了,到了交房租的时候,她的房租却让我们无法接受,原因是我们交完房租650,还要交100杂费。如果说我们住在那里那个杂费交也就交了,可是我们7月19日开始就没有住在那里,这杂费我们就有点不太理解了,杂费包括了wifi费,洗衣机,还有一点点物业费的样子,可是我们一个月都不在怎么用那里wifi,洗衣机,还有物业?虽然和房东谈过便宜20,可是还是不能接受,这样子到底公不公平呢?希望要租房子的小伙伴千万别租那里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