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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吧务,来我们商量点事情好不好?我开一个免费法律咨询专贴。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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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私发一下,有个官司找律师代理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66楼2018-09-08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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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67楼2018-09-0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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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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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楼主


      来自Android客户端69楼2018-09-0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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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您好,有个交通事故的事想请你帮忙


        来自Android客户端70楼2018-09-09 15:45
        回复(1)


          来自Android客户端71楼2018-09-09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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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日常法律普及,给大家说说关于彩礼反还的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72楼2018-09-1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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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婚赠与行为法律效力及时出台合乎法理的司法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认为涉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在没有与对方缔结婚姻或最终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同意您的观点。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比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的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针对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彩礼纠纷,为了统一裁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上述司法解释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据有关统计,全国法院2014年一审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为23092件,2015年为26088件,2016年为24545件。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予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是适当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73楼2018-09-11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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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方便私一下您微信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74楼2018-09-11 18:47
                收起回复
                  2025-08-30 2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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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了韩律师


                  来自Android客户端75楼2018-09-12 22:29
                  收起回复
                    日常法律普及


                    来自Android客户端76楼2018-09-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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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2日下午,刘先生在潘某家干活,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当天晚上,郑某妻子过生日,于是郑某组织肖某、潘某、盛某及刘先生在自己家吃饭,期间几人喝了酒。酒桌上,肖某提出请郑某妻子到歌厅唱歌,随后包括刘先生在内的几个人一起前往歌厅唱歌,期间又喝了一些酒。
                      在歌厅期间,刘先生走出歌厅,在晚上10时18分许,刘先生回到歌厅,扑倒在前台外侧大厅地面没有知觉。歌厅服务人员上前将其扶起,刘先生开始呕吐,不能坐立。晚上10时20分,盛某来到大厅,随后郑某、肖某、潘某陆续出来。
                      晚上10时26分,众人将刘先生抬出歌厅上车。当晚10时31分,车辆驶离去往医院,刘先生经抢救无效身亡。在此期间,郑某、肖某等人均未拨打急救电话,也未采取急救措施。事故发生后,潘某、肖某等四人共同支付刘先生家属5000元。
                      经大连博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先生死因系胃内食物反流致吸入性窒息死亡。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
                      事发后,刘先生家人将潘某、肖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7万余元。
                      四酒友被判赔1万元至5000元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郑某组织其他被告及刘先生到家中吃饭饮酒,肖某在期间倡议去歌厅唱歌饮酒,均系出于朋友间情谊,行为本身并无过错。
                      刘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饮酒量大小应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应该意识到饮酒可能会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包括身体上的疾病发作以及醉后无人照料的可能性,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其在歌厅期间外出,说明对自身尚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故其自身应承担饮酒致死的主要责任。组织饮酒应当在饮酒时及酒后对同饮者尽到提醒、护送、遇到危险情况进行救助的义务。
                      刘先生当日下午工作中已经饮酒,潘某应当明知,却没有对刘先生继续饮酒进行提醒或劝阻;郑某、肖某作为两个不同场合饮酒的组织者,没有对刘先生尽到劝阻、注意、关照的义务;在刘先生晕倒在歌厅后,至刘先生被送上车辆拉往医院13分钟期间内,四被告均没有及时进行救护,或拨打急救电话,错过了急救时机,四被告对刘先生的死亡均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但疏于照顾、缺乏急救经验仅是轻微、次要的过错。


                      来自Android客户端77楼2018-09-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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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预祝大家节日快乐


                        来自Android客户端78楼2018-09-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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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总有朋友问我,应不应该买小产权房?总结起来,他们想买小产权房的原因,大概可归纳为三点:1、没有购房资格;2、小产权房比商品房价格便宜得多;3、寄望未来拆迁,能获得大笔赔偿金额。


                          来自Android客户端79楼2018-09-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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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来自Android客户端80楼2018-09-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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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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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产权房有哪些类型?
                              1、通常意义上的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这个是最常见的)
                              2、限制销售的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的不完全产权房。
                              3、军产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4、部分二手房:一些二手房还没办理征地手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就进行交易,该类房屋的买卖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来自Android客户端81楼2018-09-30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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