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讨厌三轮,但这次如此形式的强制限制三轮四轮电动车却有很多不合理之处,首先这些车的购买很多都是在一两年甚至数月之内的,这些车当初购买的时候是否都是在正规的店铺购买的那?答案是肯定的基本上所有的车都是通过合法程序购买,那么这部分车是不是合规、是否达标、是不是得有消费者自己判断那?显然不是,普通消费者没有这个权利和能力!如果当时销售之时就是不合格产品的话责任也在相关职能部门身上,在购买过程中国家是都有税收那?显然是有的,不论何种形式上的,只要是常规的商品销售都不可能绕得开税收这一项,不论上税的主题是谁,这件商品既然是合理合法销售的就该享受它应有的权利,包括这件商品购买之初被承诺的三包。政策的突然改变即使我们理解支持,但因此造成的损失政府不能强权下压给普通百姓!由此来讲所有有正规购买手续的车辆政府想要加强管理的话,必须是免费提供各种证照的,因为当初你们是允许它上市销售的,也就是说最初你们是认可它的路权的!对于不能上牌但能上路正常行驶的、和无法办理相关驾驶执照的,政府应该给予报废或更换交通工具的补偿,毕竟这部分损失并不是普通老百姓购买之初能预料的,属于计划外的损失,而且造成这项损失的原因是某规定的突然实施!如若不然这和掠夺百姓财产、随意更改物权适用范围已无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