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国家的契约环境差,企业就更倾向于什么都自己做,不相信别人的供货保证。中国的契约文化还欠发达、法治没到位,人们为了使自己的主营生产线能持续进行,只好通过公司内部生产尽可能多的原材料,而不是靠市场交易或者外包来保证供货。
但是如果各个企业什么都自己生产不从市场上买,到最后各家企业都无所不包,但什么都做不好,大家都自给自足使市场没机会发展。(正常情况下只有供货紧张、价格风险高的原材料才有必要去自己生产以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放心供货安全)这种情况下的公司内部的垂直一体化整合不是主动选择而是外部契约不可靠所致,是由外部法治不到位所引申出来的行为。这就是为什么法治发展是市场化深化的基础,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公司喜欢什么都自己做,而美国的公司更倾向于专注整个价值生产链中的一个环节。
实际上,不只是国家之间有这些差别,即使在一国之内,因不同地区的契约文化有很大不同,企业选择的垂直一体化程度也会不同:在中国,浙江因为靠海,其商业发展历史比内陆省份更长久,其商业文化,特别是契约文化就比湖南等省的要发达得多。所以在浙江,企业能够选择专,实际情况也的确是浙江企业更倾向于专,通过市场交易能实现的分工很细。相比之下,湖南企业更倾向于什么都做,专业分工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