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帮忙解答我的疑问


我和别人一起合伙开的店,现在想退股,合同上有写退股不退股金,我也不指望退股金,但是店里第一个月有留预备金40000元(用来作为下一年的房租)合同上没有写,现在我想把预留金退回来(退到个人其实也只有2000元左右),但是其他股东不同意,请问我是否有权利退回预备金?另外我们压了两个月的分红,我现在没有去上班也没有写退股协议,所以他们现在不把我退股之前的分红给我,说要我签了退股协议才能给我,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方态度非常恶劣,所以实在很气愤,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