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北京] - 强生公司在华制药子公司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于今日宣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近日批准将善妥达®(棕榈帕利哌酮酯注射液[3个月剂型]),用于接受过善思达®(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个月剂型])至少4个月充分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此次获批的善妥达®每年仅需注射四次,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了一种新型治疗选择,可以提升用药依从性,减少由于中断药物治疗而导致的疾病复发。
此次获批的善妥达®每年仅需注射四次,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提供了一种新型治疗选择,可以提升用药依从性,减少由于中断药物治疗而导致的疾病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