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保敬的处罚,公安局做到合理合法了吗?
2018年3月18日晚上七点多钟,罗平县北城万象楼1栋904号住户叶磊家发生了“校长持刀砍人”的案件(见附件1:《罗平县鲁布革乡六朋完小校长叶磊持刀砍人》)。受害人代永刚第一时间报了警,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民警立案并做了相关的取证工作。于2018年3月21日,罗平县公安局给受害人发了一份《鉴定聘请书》(见附件2),要求受害人把鉴定情况和结论的书面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交到罗平县公安局。
受害人代永刚于2018年4月11日把《司法鉴定意见书》(见附件3)送交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接收,他们要求受害人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受害人对罗平县公安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到罗平县人大反映了问题,罗平县人大的工作人员口头答复说:持刀砍人只造成轻伤一级,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只能由受害人自己起诉,这是一个自诉案件。
受害人代永刚对罗平县人大的答复不服,于2018年4月18日,以《校长持刀砍人的案件是自诉案件吗?》(见附件4)为题,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了问题。此材料转到了罗平县公安局以后,罗平县公安局信访室的人叫受害人代永刚写了一份《申请书》(见附件5)递交到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此后,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办案警察才叫受害人代永刚把《司法鉴定意见书》拿去交给他们。2018年5月8日下午,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办案警察打电话给受害人代永刚,要求其于2018年5月9日下午两点半到腊山街道派出所,同时也通知了陪同代永刚一起到叶磊家讨要信用卡和欠款的人方保敬。代永刚和方保敬按时来到了腊山街道派出所,派出所的办案警察告诉代永刚,他们昨天已经把叶磊刑事拘留了,然后,要求代永刚在相关材料上签字。之后,办案警察对代永刚说:“你可以走了。”当代永刚准备和方保敬一同离开时,办案警察叫方保敬等一下。代永刚出来后,在外面等了方保敬半个多小时不见他出来,打电话给方保敬,方保敬说要被拘留几天。后来,代永刚去找方保敬拿电动车钥匙的时候问了一下办案民警:“为什么要拘留方保敬?”办案警察回答说:“叶磊头上的伤是方保敬造成的。”代永刚说:“要拘留几天?”办案警察说:“拘留10天。”代永刚说:“怎么轻微伤也要拘留?”办案警察说:“十天算少的了。”2018年5月11日下午,代永刚去探视方保敬,方保敬跟代永刚说,办案警察跟他讲,因为叶磊是轻微伤,所以只拘留他一个人,如果叶磊是轻伤及以上,就要连代永刚一起拘留。受害人代永刚与持刀砍人的叶磊产生矛盾的客观原因是由于叶磊向代永刚借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卡还钱而造成的,过错方应该是叶磊。代永刚与陪同他到叶磊家去的朋友张洪兵和方保敬,到叶磊家去的目的是要求叶磊还卡还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并没有带任何凶器到叶磊家去,因此,从主观上不存在去故意伤害叶磊的想法。只是在叶磊耍赖,不还钱还卡的情况下,代永刚提出,要求叶磊写欠条,叶磊不但不写,还情绪激动地吼道:“永刚!你这样整我!你记着!……”这样,就激怒了陪同代永刚去的两个朋友,致使矛盾有了升级的可能。代永刚看到这种情况,马上挡在叶磊与他的两个朋友中间,并把他的两个朋友推到了叶磊家的门外。这时,代永刚的两个朋友并没有让叶磊受到任何伤害。相反,在代永刚把他的两个朋友推到叶磊家门外以后,叶磊却拿菜刀砍伤了代永刚……这时,代永刚的朋友张洪兵才进去拉架,也被叶磊砍伤了……代永刚的另一个朋友方保敬看到代永刚被叶磊用菜刀砍伤了,而且叶磊还在挥舞着菜刀乱砍……如果不马上制止叶磊,有出人命的可能,因此,方保敬随手抓起叶磊家餐桌旁的一把椅子,砸了叶磊两下,使叶磊受了一点轻微伤。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在叶磊犯了故意伤害罪以后,不主动作为,依法办事,抓紧时间结案,而是在受害人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问题之后,案发五十多天后,才对持刀砍人的校长叶磊进行了刑事拘留,同时,也对为了阻止人命案的发生,用椅子使持刀砍人的叶磊产生轻微伤的方保敬做了拘留十天的处罚。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罗平县公安局把方保敬的拘留时间由十天改成了五天,于2018年5月14日晚上七点多钟,方保敬被从罗平县公安局的拘留所里放了出来,恢复了自由。对方保敬的处罚,罗平县公安局做到合理合法了吗? 惠光跃 2018年5月14日
2018年3月18日晚上七点多钟,罗平县北城万象楼1栋904号住户叶磊家发生了“校长持刀砍人”的案件(见附件1:《罗平县鲁布革乡六朋完小校长叶磊持刀砍人》)。受害人代永刚第一时间报了警,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民警立案并做了相关的取证工作。于2018年3月21日,罗平县公安局给受害人发了一份《鉴定聘请书》(见附件2),要求受害人把鉴定情况和结论的书面材料,于2018年4月10日前交到罗平县公安局。
受害人代永刚于2018年4月11日把《司法鉴定意见书》(见附件3)送交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不接收,他们要求受害人自己到法院去起诉。受害人对罗平县公安局的处理决定不服,到罗平县人大反映了问题,罗平县人大的工作人员口头答复说:持刀砍人只造成轻伤一级,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只能由受害人自己起诉,这是一个自诉案件。
受害人代永刚对罗平县人大的答复不服,于2018年4月18日,以《校长持刀砍人的案件是自诉案件吗?》(见附件4)为题,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了问题。此材料转到了罗平县公安局以后,罗平县公安局信访室的人叫受害人代永刚写了一份《申请书》(见附件5)递交到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此后,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办案警察才叫受害人代永刚把《司法鉴定意见书》拿去交给他们。2018年5月8日下午,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的办案警察打电话给受害人代永刚,要求其于2018年5月9日下午两点半到腊山街道派出所,同时也通知了陪同代永刚一起到叶磊家讨要信用卡和欠款的人方保敬。代永刚和方保敬按时来到了腊山街道派出所,派出所的办案警察告诉代永刚,他们昨天已经把叶磊刑事拘留了,然后,要求代永刚在相关材料上签字。之后,办案警察对代永刚说:“你可以走了。”当代永刚准备和方保敬一同离开时,办案警察叫方保敬等一下。代永刚出来后,在外面等了方保敬半个多小时不见他出来,打电话给方保敬,方保敬说要被拘留几天。后来,代永刚去找方保敬拿电动车钥匙的时候问了一下办案民警:“为什么要拘留方保敬?”办案警察回答说:“叶磊头上的伤是方保敬造成的。”代永刚说:“要拘留几天?”办案警察说:“拘留10天。”代永刚说:“怎么轻微伤也要拘留?”办案警察说:“十天算少的了。”2018年5月11日下午,代永刚去探视方保敬,方保敬跟代永刚说,办案警察跟他讲,因为叶磊是轻微伤,所以只拘留他一个人,如果叶磊是轻伤及以上,就要连代永刚一起拘留。受害人代永刚与持刀砍人的叶磊产生矛盾的客观原因是由于叶磊向代永刚借信用卡透支消费不还卡还钱而造成的,过错方应该是叶磊。代永刚与陪同他到叶磊家去的朋友张洪兵和方保敬,到叶磊家去的目的是要求叶磊还卡还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并没有带任何凶器到叶磊家去,因此,从主观上不存在去故意伤害叶磊的想法。只是在叶磊耍赖,不还钱还卡的情况下,代永刚提出,要求叶磊写欠条,叶磊不但不写,还情绪激动地吼道:“永刚!你这样整我!你记着!……”这样,就激怒了陪同代永刚去的两个朋友,致使矛盾有了升级的可能。代永刚看到这种情况,马上挡在叶磊与他的两个朋友中间,并把他的两个朋友推到了叶磊家的门外。这时,代永刚的两个朋友并没有让叶磊受到任何伤害。相反,在代永刚把他的两个朋友推到叶磊家门外以后,叶磊却拿菜刀砍伤了代永刚……这时,代永刚的朋友张洪兵才进去拉架,也被叶磊砍伤了……代永刚的另一个朋友方保敬看到代永刚被叶磊用菜刀砍伤了,而且叶磊还在挥舞着菜刀乱砍……如果不马上制止叶磊,有出人命的可能,因此,方保敬随手抓起叶磊家餐桌旁的一把椅子,砸了叶磊两下,使叶磊受了一点轻微伤。罗平县腊山街道派出所,在叶磊犯了故意伤害罪以后,不主动作为,依法办事,抓紧时间结案,而是在受害人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反映问题之后,案发五十多天后,才对持刀砍人的校长叶磊进行了刑事拘留,同时,也对为了阻止人命案的发生,用椅子使持刀砍人的叶磊产生轻微伤的方保敬做了拘留十天的处罚。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罗平县公安局把方保敬的拘留时间由十天改成了五天,于2018年5月14日晚上七点多钟,方保敬被从罗平县公安局的拘留所里放了出来,恢复了自由。对方保敬的处罚,罗平县公安局做到合理合法了吗? 惠光跃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