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规绝对没错,而宝前貌似是同意改天条的。这点很郁闷,最郁闷的是宝莲灯的天条改的简直太宽了。
天条没错,只是太严苛,惩罚太重。嫁的凡人丈夫和生的儿女都要灭门。实在....
仙女和凡人管不住自己,孩子何其无辜。仙女是要惩罚的,是主犯;虽说凡人丈夫也有勾引之嫌,但无论人家什么心思,只要仙女不动心,他什么也做不了,所以罪相对较小,是从犯。
曾看过两个改天条的版本:
1.若有思凡神仙,贬为凡人。他们不是说真爱无敌,只要能在一起,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吗?那么就让他们在一起。看经过世间种种磨难,生老病死,色衰爱弛,看那些神仙还能不能说不后悔。死了很简单,难的是活着。看所谓的爱情变质,看自己的容颜衰老,看自己没有法力,只能任人欺辱。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也得真有那么深厚的感情。若是真的如此深情,如瑶姬和杨天佑,便真成全了也没怎样;但更多的却只是贪恋容貌吧。这样有几个血淋淋的例子在那儿,看哪个神仙还敢思凡!
2.金风玉露一相逢,神仙可与凡人成亲,但只此一世,也不能因此渎职,否则严惩。凡人若因此奢望为仙,给其十世贫穷和卑贱的身份。
我认为如果2的话貌似有点玩弄凡人感情的味道,神仙长生,这么几十年实在不算什么,而且时间会让神仙忘记一个人,然后再喜欢另一个人,这么长的时间可以喜欢不同的凡人。这样的话所谓的真情又变得.....这样神仙的感情还会有真心吗?
1的话貌似有太狠了...
权衡一下,还是更喜欢1。
那些神仙真的是好日子过太多了,长生,法力,不老的容颜,因为已经拥有,所以视为理所当然,根本不懂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