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看到有人看动漫时,我觉得那是很幼稚的行为。我认为动漫是学生党的专利。后来,我上学时曾看过的《火影忍者》动画完结,而我当时又意志消沉,为了怀旧更为了激励自己,我开始重温这部动漫。时隔十几年,看的感受竟大不相同了。不如说,十几年后的我体会到更多年轻时未曾理解的深意。于是我在别人两倍多的年纪迷上了动漫。这大概是我看动漫的时机、我和动漫的缘份吧。
上学的时候我最不喜欢写作文,因为那种固定了题目、限制了思想的文字让人窒息。可我现在经常会自己写点小感想,对某件事、某个人、某部动漫或某本书评论一番,比如现在这篇。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一本正经就一本正经,想胡说八道就胡说八道。不会有人因为我写了错别字或者出现语法错误而扣我的分或者罚我抄十遍。自在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才舒服。这是我与文字的缘份,是我写作的时机(如果这也能算写作的话)。
艾米讨厌《白鲸》也是因为学生时代被老师强迫去读。再怎么有品质的东西,被强加的话也是会讨厌的吧。
当我们有选择权时,我们更有可能会喜欢上我们选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独立自主的状态更容易让时机恰当。
有时候我们会面临多个选择,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而我们做出选择的时候,就是一段缘份的开始,也是某种时机的到来。
如果结果并不是你想要的,那也许是时机不当吧。毕竟谁也做不到每一个时机都恰到好处。
但也有可能是时机未到。像艾米给A.J.留下的《迟暮花开》,四年后才将A,J,锁定。
正像A.J.说的“我们写我们不喜欢、讨厌、承认有缺点的事物比我们喜爱的事物容易”,我们往往更清楚自己不喜欢、讨厌、承认有缺点的事物,我们可以明确地说出不喜欢、讨厌、承认有缺点的原因,却表达不清自己的喜欢。我们会认为那些不喜欢、讨厌、承认有缺点的理由足够充分,拒绝接受一切辩护。可被讨厌的东西也总会有人喜欢,不是一无是处。
如果给那些不喜欢的东西一个机会,说不定你也能喜欢上TA。又或者,那些看起来不好的结局也许在以后的某一天看起来竟然其实是好的。如果都没有,那只是时机未到。
毕竟人生还在继续,你还会认识很多人,经历很多事,接触很多东西,走过漫长岁月……也许某个人、某件事或某样东西,在某个时刻,不经意地就让你的人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