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过 万木春——《生死线》
由于出生在安逸恬宁的时代里,我能想起天真第一次被谋杀的事件是这样的——上幼儿园时的某个12月25号,在一个酒店举办的圣诞节派对上,我接过布制的红袜子与绿圣诞树玩具,那来自于白色大胡子红袍老人的一双大手。派对结束后我在电梯间看见一个衣着平常的叔叔,而爸爸妈妈对我说,这就是刚才送你玩具的圣诞老公公。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鬼的圣诞节,并且对圣诞老公公没有任何事先灌输培育的憧憬与爱戴,我只不过是个跟着碰巧受邀凑趣的大人去凑趣的中国小孩。但是我哭了,唯二的原因是这外观的差异,和那隐隐觉察出来关于怪力乱神的臆想被摁碎的声音,沉闷细小,就像问米筒子里一把陈米被鲁莽摔跌,被你鞋底碾碎。他不从烟囱爬出去坐雪橇,他跟我们一样,搭电梯。
如果被诅咒沉睡长年是一种共同命运,每个人花费在“醒来”这一瞬的时间各有不同,对中国来说,这个瞬间花了五千年,而且由于沉睡时间太过绵长,至今仍然带着起床气,眼睛睁大,但脑内残留混沌。
《生死线》的叙述和使用的寓言尽可能地选择了一种温和的态度。至少它没有让你看见与狼通奸的小红帽、好吃懒做的白雪公主,抑或姜饼屋里磨刀霍霍只为将你煎皮拆骨的老人。这小说里频繁使用的词汇中,“奇迹”和“绝望”接近同量,而且不全是挨着出现。书中人物从生死疲劳中穿过,用沈从文先生的话解释,这是因为“人人都若有一种不可理解的力量在支配”——在这里,天真与天真能够成为一对起因与结果,或者说本来就是一个圆上紧挨的两点,抵死搏命横冲直撞终究会师。再换一种说法,是许多人从天真开始,穷其一生骑马跨枪走天涯之后,作为终点奖励被扔在手里的,进化版与必杀技。
何莫修第一次见血的时候晕陀陀。
何莫修第二次见血的时候,似乎是尖叫或者坐倒?
何莫修第三、第四、第五……第N次见血的时候,他自己的脸上也已经有了血痕。
我猜想假如将自己送到三十年代,落地是个不会搞炸弹的何莫修。当我为了一个结果开始舍命对赌,花光一切在乎洞口日光时,那个结果会像《团长》里形容的,只不过是事情本该有的样子。《生死线》里几乎没有隐在旋转门内的譬喻,你可以在阅读时同步清晰看见各种分支脉络的布置目的,这让我想起在读这部不久前读完的另外一部小说,由于不喜欢有人看了之后硬凑类比所以就不说那是什么了,只同样也有并肩作战看着荼靡红过变枯枝,血肉之躯没法保持,烟熏火燎刀光剑影过后,人们对你说记得要忘记。
——“你记不记得?最低落的时候,我就到这里帮你采一束野花,告诉你花开花谢,最糟糕的日子又过去一年。你说我是傻瓜,我就比傻瓜更像傻瓜,做个小丑,好像你的笑声是我的发明,最伟大的发明……”至此,何莫修却忘记了记得。
踏过至亲至爱的尸体之后变得成熟不是一条必经之路,只要你自己知道众多生命从此在你体内与你同路向前,类似卷毛说的,当兵时仿佛身后有一大班家伙做后台,这就叫做从烈火中永生。这本书叫生死线,譬如前一秒惊踏天堂,而后只消半个眼神,即下地狱。万千杀器药物,抵不过一个在家乡做他想做的事的何莫修,这一层,就连欧阳山川也要想过几次才明白。这样的惨烈,犹如撕裂的伤口正在愈合时,那种暗地里的血肉生长,在外人难以察觉的微笑之下,何莫修完成了自我更新。
四道风的成长、唐真的成长、龙文章的成长,各不相象又暗暗相连的青春残酷游戏,此起彼伏,并不作字面意义上的终归虚妄。
有人说十五爷关注草根,我总觉得不完全是。他关注容易被忽略,或者长期受忽略的人和事,他在那里面看到对活在当下的人的意义。他常说做剧只为好玩,然而文字总是轻易披露比“好玩”更多的东西,也许你把这叫做各取所需,那就随便拾起几个,许三多、孟烦了和何莫修,这些人不论出身与经历,都在大多数人对他们各自所处的背景应有的模式想象外,却又出奇地带来具代入性的认同感。对何莫修,你可以因之相信天堂,因为他为你展现一千个夜晚越过后砸在头上那颗它自己倒霉也让你倒霉的星星,你可以像被轰炸无数次的慢羊羊村长一样,甩一甩羊毛,继续在实验室捣鼓鬼知道会不会摔死懒羊羊的摘星火箭。
看过一部抗战背景作品之后热血三日然后重归向隅不是直面历史,那甚至都不能算做直面自己。那个灰蒙湿焗的沽宁城里有过的沉舟与病树在当下的土地上并非绝迹,那个时代的年轻家伙们梦中都带刀,然后终于看见了沽宁城内千帆过万木春,他们与这个小城一并成长。我也是个年轻家伙,生死线黑卷最后一页看完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鹦鹉大师的话:“挤公车的时候,希望在车窗外看见喷火的龙飞过,出电梯的时候,希望看见得海底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