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市将继续运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审核,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人替代考生报名、考试,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17年下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8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更多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广州市教育局网”(
http://www.gzedu.gov.cn/gzsjyj/zgrz/list.shtml)。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0-83494295。
附件:1.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2.学籍证明(样例)3.面试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