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之前也是唱歌比赛出来的,她原先的经济公司也是把唱片约给环球,经济约留着,但这种形式也不见得有效率。蔡依林刚出道时的纠纷,就是经济公司看你没名气,合约条款苛刻而产生的。
也许以这种经济,唱片约等分开的形式可以形成一种制衡,但是相应的弊端也有不少,唱片公司会全心投入吗?会为你的利益全心着想吗,唱片公司会把你当成最重要的艺人吗?而且这只有助于唱片的快餐化生产,而无助于唱片质量的提高。
然而全约能够保障唱片质量,能否保障艺人自身利益呢?这取决于签约前双方的协商并且能够生成有法律效应的成文约定。所以艺人选择公司时真的得想想清楚,最重要的是要与新公司签订仔细的协定,以便为自己以后的利益保障获得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