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反映补偿标准问题
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三个村征迁范围内的宅基地等相关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认定、补偿办法。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按照村民合法宅基地面积(1:1)进行房屋补偿,如不需要房屋,按照合法宅基地面积进行货币化补偿,补偿标准是2700元/平方米。不存在每人补偿45平方米的说法。
按照《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三个村征迁范围内的宅基地等相关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认定、补偿办法。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按照村民合法宅基地面积(1:1)进行房屋补偿,如不需要房屋,按照合法宅基地面积进行货币化补偿,补偿标准是2700元/平方米。不存在每人补偿45平方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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