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3年新建手续齐全1-5层沿街商铺, 2013年3月山东省昌乐县全福元项目,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征收补偿听证)的情况下,就违法强行断水断电门窗一夜之间全部被拆除(破坏成框架了)其中23平已被强拆。无论出租还是自行使用都已不可能,万般无奈我提出1:1相近位置置换商铺,他们不按市价商铺进行补偿,而是按当地的普通住宅价均价3600元/平。事实上2014年4月就已开始对外销售沿街商铺,价格为21900元和24900元/平以上,销售价格为补偿价格的六倍左右,明显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在拆迁的整个过程全是用行政特权来操作的,打着“旧城改造”实为抢夺老百姓的房产,我们的合法房产违法被强拆,我曾到县,市,省,国家信访局,还有中央巡视组反映我的问题、多年来问题得不到解决,因为我们这里权大于法,致使我控告无果,状告无们。希望上级领导能够给予重视,维护正义、使我的问题尽快落实得到解决。

















